專業分類 |
設計單位對審查意見的回復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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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 |
1) 抗震設防烈度小于6度,不滿足該工程抗震設防的要求,應按6度設防。 回復:已修改為6度設防。詳計算書設計總說明。 2) 樓板厚度及配筋不滿足廣安市建設局(2014年)315號文件的要求,應修改。 回復:已按照廣安市315號文件要求修改板厚,樓板板厚為120mm。 3) 地下室DQ1配筋是否滿足結構的受力需要?請設計人員驗算。 回復:根據計算結果滿足結構受力的要求。 4) 建議B、N軸與Y軸線的墻體增加構造柱。 回復:已補充增加構造柱。 5) 外縱墻與橫墻相交叉處增加構造柱。 回復:已補充增加構造柱。 6)構造柱的設置的數量不足,不滿足GB50011-2010規范要求,應修改。 回復:已增加補充構造柱數量。 7) 一層平面圖應與二層平面圖相同。 回復:已修改一層平面圖與二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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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 單位 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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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單位 相關人員 簽名 |
回復人: |
審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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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