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電氣的標準規范在建筑設計領域的規范標準中一直占有相當的比重,在實際的工作中很多規范(條文)常常難以直接應用,以及因部分設計規范重新修訂執行中的變化,在理解執行中也尚存許多困惑。為幫助各單位工程技術人員全面系統地學習、準確理解和應用國家相關規范,熟練掌握相關強制性條文規定與要求,同時總結、探討各類建筑電氣設計中容易混淆、多發易錯的疑難問題,把握其供配電系統和智能化系統的設計要點與難點,從而幫助設計人澄清模糊概念、把握規范精髓,以達到完善優化設計、提升設計質量、提高技術水平的目的。我單位決定舉辦“建筑工程電氣設計及電氣消防系統疑難問題解析研討會”, 屆時將邀請豐富實踐經驗及技術理論的知名權威專家主講。主講人將以設計者的眼光,將其在實際工程中對規范難點的認識和體會,結合新規范相關的條文說明及工程實例,提出現階段執行規范的變通辦法和設計建議并解答大家提出的疑難問題,請各單位積極組織或選派本單位及下屬單位有關人員參加。
工程建設技術信息網 2018年1月8日
附件一
一、參加對象
各地規劃委、住建委,行業協會、電力管理、建筑設計、科研、施工、監理、質監、施工圖審查機構、高等院校、職業技術院等相關單位的相關領導及技術人員。
二、培訓內容
(一)、現階段電氣設計相關規范實施后在設計上存在的疑難問題及各個規范對條文使用不一致中如何協調與邊緣性問題的處理及建議。
(二)、現階段建筑電氣體系設計中存在的問題
1、供配電系統設計
(1)、按GB50016-2014第10.1.9條,只要屬于一、二級負荷,無論住宅還是公建,消防電箱(包括應急照明、消防電梯等)均應獨立設置。請問下圖為某高層住宅系統圖,滿足該條款嗎?(非消防配電合用)如果電源在建筑物引入前消防和非消防負荷統一計量后分成獨立系統,審圖能通過嗎?
(2)、地下室潛水泵是防止滅火時供配電裝置及消防設備被水淹的重要設施,是否應嚴格按消防設備配電。如沒有,圖審應如何把握?
(3)、三級負荷消防用電,一定要二根電纜,末端切換嗎?
(4)、根據JGJ 100-2015 《車庫建筑設計規范》第7.4.1 特大型和大型車庫應按一級負荷供電,中型車庫應按不低于二級負荷供電,小型車庫可按三級負荷供電。機械式停車設備應按不低于二級負荷供電。各類附建式車庫供電負荷等級不應低于該建筑物的供電負荷等級。其中負荷供電等級指消防用電負荷等級,普通照明可否用三級負荷?
(5)、根據居住區新規范,多層電梯需要做二級負荷供電。采用末端切換(地下室配電間設兩個主備供計量柜),還是采用在地下室設一個雙電源箱,然后單回路給各單元電梯配電?
(6)、按教育建筑電氣設計規范,學生宿舍的主要通道照明及食堂的主要設備用電為二級負荷,有的學校位于鄉鎮,層數不多,有的為加接部分宿舍,按這個二級負荷的供電要求,校方無法做到,而學校等單位是要按圖施工,請教這個二級負荷有什么辦法解決?
(7)、規范JGJ310-2013第4.2.2條規定教育建筑的教學樓、學生宿舍等建筑主要照明
為二級負荷,一般小學規模較小,走道照明容量也較小,不具備二級負荷電源條件時如何執行該條規范。
(8)、三級負荷的屋頂穩壓水泵是否需從變電所單獨引電源?
(9)、除民規規定的情況外,哪些情況下的空調負荷有非三級負荷的可能?如工業建筑中,工藝要求必須恒溫恒濕的場所,是否算作二級負荷?
(10)、泵站和污水廠一般不需設火災自動報警和聯動控制系統,設計執行的《城鎮排水
系統電氣與自動化工程技術規程》CJJ120-2008的3.9.3條允許自帶蓄電池的應急燈具電源接在與正常照明分開的線路上,控制僅在普通電源斷電時自動點亮,這與相關規范要求的設專用消防應急照明配電箱且須聯動控制情況不一致,請明確泵站和污水廠中的應急照明供電設計是否可以按CJJ120執行?
2、低壓配電系統設計
(1)、對于需設置應急照明的強、弱電豎井通常是指人可進入操作空間的豎井,其進深盡尺寸至少
應大于0.8 米,小于此空間的豎井可利用井外空間的應急照明做其照明之用.可不可以這樣做?
(2)、消防配電用電纜,電線,在穿金屬管(防火處理),封閉式金屬線槽(防火處理)時,能不能
穿普通的電纜?一般設計穿耐火電纜,要不要也穿礦物絕緣電纜?
(3)、消防樓層箱設在電井里,引出的支線在井內部分明敷時是否要用礦物絕緣電纜?
(4)、按民規要求,防排煙風機的持續供電時間要求為3小時,地下車庫采用耐火電纜加刷防火漆
(耐火1.5小時)是否滿足要求,還是必須要采用礦物絕緣電纜?
(5)、一幢33層住宅,強弱電井分開設置,消防電梯用電采用耐火電纜在一層穿管暗敷后引至弱電井,然后沿防火橋架引至電梯機房,是否滿足規范要求?
(6)、對于GB50016-2014,第10.2.5條規定:可燃材料倉庫內,配電箱和開關應設置在倉庫外。對于比較大的倉庫,或是倉庫有較多防火分區的;雙電源切換箱、應急照明配電箱只能放庫區外,配電支線又不能穿防火分區,這種情況如何處理?
(7)、《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69-2006第3.4.6條中“利用沿橋架構成電氣通路的金屬構件,如安裝托架用的金屬構件作為接地平線”如何理解,此條規范在設計時如何執行。是否橋架接地做法要求在設計說明中把GB50169-2006第3.4.6條及低3.4.7條內容寫上就可以?
(8)、設有梁式起重機的廠房,在建設單位未能提供起重機資料的情況下,根據起重量,暫載率按《工業與民用配電設計手冊》第三版表12-46~表12-53中數據選擇電源開關,導線和滑觸線是否可行。
(9)、GB 50054-2011第5.2.10條如何校驗 ?
(10)、事故排風機是否需要采用防爆型,是否可由消防電源供電?
3、照明系統設計
(1)、按GB50016-2014的10.1.5條,應急照明備用電源連續工作時間有0.5、1.0、1.5h三種,0.5h
可以按常規用滿足GB17945的自備蓄電池(制造標準按不小于90min)解決。1.0、1.5h要求如何達到比較合理可行?
(2)、體育館安全照明最低平均照度按JGJ 354-2014 體育建筑電氣設計規范的9.1.4條規定不低于20Lx。 按GB50034-2013的5.5.3 條規定安全照明不低于正常照明的10%(條文說明是作業場所)。體育館比賽照度要求750Lx;如圖審要設計按75Lx標準考慮是否合理?
(3)、7層的商住樓底層及二層是商業服務網點,商業服務網點內是否必須設置應急疏散照明系統?如果是20層的商住樓底層及二層是商業服務網點,商業服務網點內是否必須設置應急疏散照明系統?
(4)、高層住宅中,公共走道照明為二級負荷,其控制面板開關是否有帶延時的“單聯雙控開關”?延時聲控燈具在強啟是是否能夠持續點亮?
(5)、辦公樓:殘衛的緊急呼叫系統使用應急照明電源經變壓器供給SELV較為可靠,問:無障礙衛生間的求助呼叫系統是否可以接應急照明電源?是使用小型變壓器轉SELV較好,還是直接使用低壓直流電源(如干電池組)較好?
(6)、中車庫為30Lx(是住宅建筑每戶,是否可以理解為別墅建筑中每戶的車庫照度要求)?
(7)、室外照明應采用何種接地型式?
(8)、一幢10000平方米的商業建筑,由一間間小商鋪組成,公共內走道及敞開式外走道上都需要
設連續型的指示標志嗎?
(9)、照明回路的斷路器是否斷N線?
(10)、室外照明應采用何種接地型式?
4、防雷、接地設計
(1)、如何確定建筑物的防雷類別,GB50057-2010第3.0.3條和3.0.4條中都有“火災危險場所”
的要求,但哪些建筑物屬于“火災危險場所”規范中對此并沒有進一步闡述,另外,GB50058-2014也把“火災危險環境”的章節刪除了,如何“定義火災危險場所”沒有了依據,施工圖審查時該如何把握?
(2)、按GB50057-2010的4.3.8條(針對二類,三類情況同),低壓電源線路引入應在總箱處裝設Ⅰ級試驗SPD保護。請問此處所指線路是否應僅針對架空線,全程埋地電纜線路(穿管保護或有鎧裝層)可不必按此條執行。另外,未列入防雷類別的孤立小型建筑,如門衛,其電源進線處是否也可不必設置SPD保護?
(3)、防雷引下線是否還要利用建筑周圍所有結構柱均設為自然引下線,還是按照防雷等級以專設引下線的間距要求設置自然引下線?
(4)、當引下線間距符合規范要求(二類為≤18m,三類為≤25m),而屋面為挑檐時,其沿接閃帶連接至引下線的實際間距>18米(或25米)時,是否算作違反相應規范的要求,再進 一步來講,即使引下線之間有直連的接閃帶且滿足要求,而外圍接閃帶至引下線的距離仍>18m(或25m)時,是否還算違反規范要求?
(5)、目前普通住宅樓衛生間內冷、熱水管均為非金屬管,是否仍有必要設置局部等電位聯結?
(6)、汽車庫內集水井旁是否設LEB?
(7)、GB50057-2010第5.3.8條是否需要利用建筑物外圍所有柱內鋼筋作為引下線?
5、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
(1)、幼兒園、老年人建筑等按規范要求需設置報警系統。建筑內如僅有消火栓、噴淋及應急照明
這幾類消防設備。不設置專用消控室,僅按區域報警系統設計,如有少量切非則由報警主機自帶外控信號輸出(不設I/O模塊);是否可行?
(2)、《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GB50974-2014及《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50116-2013中對于建筑物未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時,消火栓起泵控制按鈕有不同的解釋,GB50974認為消火栓按鈕不宜作為直接啟動消防水泵的開關,但火警系統條文解釋又明確提出需設置,因GB50974-2014晚于GB50116-2013出版,設計人員直接執行GB50974-2014條文是否可行?
(3)、對應急照明配電箱是否必須要具備火災時能切除220V輸出回路的功能沒有表達清楚。根據GB17945-2010第6.3.5.2條和GB50116-2013第9.4.1條及圖集14X505-1第38、42頁提示說明,均要求應急照明配電箱具備火災時能切除220V輸出回路的功能,傳統設計的應急照明配電箱一般沒有該項功能,審圖時應如何提出審圖意見?
(4)、GB50116-2013第3.2.1條第1款規定:僅需要報警,不需要聯動自動消防設備的保護對象宜采用區域報警系統。那么什么情況是需要聯動自動消防設備?這個規范好象沒有明確(似乎可以參照另外一本規范GB50016-2014第8.4.1條第13款規定)。如果一個建筑物設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且又設有濕式消火栓系統(采用消防水泵)。這個建筑物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可否采用區域報警系統?
(5)、建筑內其它部位按規范無需設置報警系統,僅局部有氣體滅火系統,或局部區域需要機械排煙設施,或局部設置防火卷簾/常開防火門;以上情況是否需根據GB50016-2014第8.4.13條要求,在整個建筑物內設置集中報警系統或者也可僅局部設置火災探測器,以非總線方式直接聯動設備?比如一幢中學的藝術體育樓,共五層,一層分為三個防火分區,二~五層分為兩個防火分區,現只有一層其中一個防火分區走道設有排煙,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是否只需要在此防火分區設置?
(6)、根據GB50016-2014第6.5.1條:常開防火門應能在火災時自行關閉,并應具有信號反饋的功能。如果某建筑物不需要設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及消控室,但建筑上有少量常開防火門,請問如何實現GB50016-2014第6.5.1條要求?可以采用類似防火卷簾自帶探測、自行動作功能,信號進值班室嗎?目前市場上有類似產品嗎?
(7)、根據GB 50116-2013第4.3.1條規定:消火栓系統出水干管上設置的低壓壓力開關、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設置的流量開關或報警閥壓力開關等信號作為觸發信號,直接控制啟動消火栓泵,聯動控制不應受消防聯動控制器處于自動或手動狀態影響,但根據《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圖示15S909中第90頁提示:有穩壓泵的消防系統中流量開關做報警信號,不直接啟泵。請問遇到屋頂設有消防水箱且有消防穩壓泵的情況,上述兩條怎么執行?
(8)、GB 50016-2014 第8.4.2條:“建筑高度大于54米的高層建筑,其公共部位宜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當設置需聯動控制的消防設施時,公共部位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當設置需聯動控制的消防設施時,公共部位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是設置需聯動控制的消防設施的場所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還是整個公共部位均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9)、電子、醫藥廠房燈具需要采用凈化燈,消防提出一般凈化燈采用自帶蓄電池或采用EPS供電不能滿足消防燈具要求,而無通過消防認證的凈化應急燈,怎么解決?
(10)、火災報警規范第4.5.2條要求發生火災聯動啟動排煙系統時,應“同時停止該防煙分區的空氣調節系統”,能否在切斷非消防電源的時候一起停止空氣調節系統?還是需要在空氣調節系統的配電箱增加相應的聯動模塊,在非消防斷電之前就聯動關閉空氣調節系統?
(11)、目前,光伏電站很多項目設置了消防水池及消防泵房,按照GB500116-201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需要對消火栓泵進行聯動控制,按照GB500116-2013第3.2.1條,火災報警系統應采用集中報警系統,并應設置一個消防控制室。是否按此設計,如果按此設計還需增加消防電源監控系統及消防應急廣播系統。同時,設置消防控制室后,需要專門培訓消防人員進行值班,增加后期運維成本。目前設計考慮到消防聯動設備數量較少,廠區人員較少,按區域報警系統設計,是否可行?
(12)、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的設置場所,是否按《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O016-2014,10.2.執行,除此以外的建筑物場所是否可不設置電氣火災監控系統,那GB50054-2011中6.4.1條如何理解執行,消防配電線路是否要設置電氣火災監控系統?
7、住宅電氣設計
(1)、二類高層住宅的地下自行車庫,按住宅的公共部分設計還是按公共建筑設計?
(2)、住宅廚房是否可以使用獨立式燃氣報警器?
(3)、根據GB50016-2014 第8.4.3條及條文解釋,對于可燃氣體報警裝置的設置,住宅廚房可不做要求。但根據無錫技防辦的相關要求,住宅廚房內需設置可燃氣體探測器。問:住宅廚房僅設置獨立式的可燃氣體探測器(僅提供電源,不做系統)是否可滿足要求?
(4)、一類高層住宅,底部兩層為小商業,單間商業面積不大于200平方米,其中一部分商業在主樓區域外,但與主樓內的商業是一起的,商業總面積不超過3000平米,單層商業面積不超1500平米,請問該住宅底部的商業是否需要設計消防報警系統?如不需要設計,那么主樓投影區下方的商業是否也不設計?
(5)、多層或二類高層住宅樓地下負一層設有消防風機,且消防風機的服務范圍也僅為負一層,按要求負一層需要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那么住宅的地上樓層是否也需要跟隨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6)、當住宅底部兩層商業單個面積不超200平方米的情況下,且為開敞式樓梯,請問該商業是否需要設計應急照明?
8、現場疑難問題解答等。
三、主講專家
王金元---中國建筑東北設計研究院總工、 中國建筑學會建筑電氣分會理事長、中國消防協會電氣防火專業委員會專家委員
四、時間地點及報名
第三期 2018年 4 月18日—20日 昆 明 市 18日全天報到 19-20日為授課時間
第四期 2018年 4 月21日—23日 成 都 市 20日全天報到 22-23日為授課時間
第五期 2018年 5 月11日—13日 南 寧 市 11日全天報到 12-13日為授課時間
第六期 2018年 6 月 7 日— 9日 青 島 市 7日全天報到 8- 9日為授課時間
第七期 2018年 6 月21日—23日 上 海 市 21日全天報到 22-23日為授課時間
五、費用及其他
1、技術培訓費1500元/人,(含資料費、技術培訓、場地費、證書費等),食宿由會務統一安排,費用自理;
2、研討會結束后,將頒發培訓合格證書,作為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明的重要依據,請自備一張一寸證件照或攜帶繼續教育證到現場蓋章。
六、聯系方式
聯 系 人:劉孟濤15650732038 電 話:010-83509932
傳 真:010-83509932 郵 箱:chinagcjs@vip.126.com